【函轉】「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7點修正。

主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4018258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5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182584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