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護理教師轉任健康與護理科教師,其折抵教育實習之服務年資可否採計為資深優良教師年資疑義。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護理教師轉任健康與護理科教師,其折抵教育實習之服務年資可否採計為資深優良教師年資疑義乙案(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14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032933號函(副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