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南投縣專任輔導教師介聘事宜。
主旨:有意介聘至本縣國民中小學及旭光高中附屬國中部之專任輔導教師,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至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復貴府105年3月16日屏府教學字第10508546100號函。
376489734y0000000_1050059092_d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