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適用對象一案
主旨: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適用對象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6年3月9日總處培字第1060038965號函轉保訓會同年月3日公訓字第1060002328號函副本辦理。
二、 據保訓會函略以,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之原因,如係考績年度內請延長病假超過6個月以上者,倘非因工作績效不佳所致,得免實施輔導訓練。
三、 檢附前開人事總處及保訓會原函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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