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南投縣各機關構學校公務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要點」第3點,自即日起生效
主旨: 修正「南投縣各機關構學校公務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要點」第3點,自即日起生效,並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與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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