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各機關於辦理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進用作業時,應依國籍法相關規定,依權責辦理並依人事作業程序依法查處一案,請查照。
主旨: 有關各機關於辦理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進用作業時,應依國籍法相關規定,依權責辦理並依人事作業程序依法查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9月21日總處組字第10600564942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原函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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