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106年10月30日生效

主旨: 有關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二點、第五點,並自106年10月30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6年10月30日院授人組字第10600600391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原函影本及附件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