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七點及其附件一、附件二,並自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主旨: 函轉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七點及其附件一、附件二,並自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7年2月2日院授人組字第10700319271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原函影本及附件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