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配合民國107年1月1日起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

主旨: 配合民國107年1月1日起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敬請各機關學校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費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7年2月1日台管業二字第1071365487A號函辦理。
二、 查公教人員按月繳納之退撫基金費用,現行係依本俸加1倍百分之12之費率繳納。茲以行政院業以前開函公布107年1月1日起之待遇支給標準,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爰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請影印或至網站(www.fund.gov.tw之下載專區/基金繳納費用對照表)下載使用,另提供各俸(薪)點之繳納差額對照表,請卓參。
三、 請儘速依案附「基金繳納作業系統調薪作業更新版本操作說明」執行「基金繳納作業系統」版本更新作業,俾依107年1月1日生效之繳費標準繳納退撫基金費用,如107年1至2月份之基金費用業依待遇調整前之標準繳費,請於次一月份執行「基金繳納作業系統」補繳調薪差額功能。
四、 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基金管理會服務電話」及「基金繳納作業系統調薪作業更新版本操作說明」各1份,如有繳費疑義,請電洽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業務組各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