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修正為「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 轉知修正「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修正為「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7年2月7日院臺性平字第1070163622號函辦理。
二、 檢附上開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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