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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草屯鎮坪頂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  Ping Ding Elementary School

102年度教育優先區

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02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

第一部份:學校基本資料:

 

1.

學校名稱

南投

縣市

坪頂

國民

中小

 

校長:

陳美雪

2.

學校類型

□離島

□特偏

□偏遠

■一般

□都會區

                               

3.執行年度:( 102)年度                       

4.補助情況:

 

補助項目內容

申請指標

核定經費

補助經費

預估結餘數

經費結餘原因

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

3

23750

0

 

以下空白

 

 

 

 

 

 

 

 

 

 

 

                                

第二部份: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95%)

 

項目

參照標準

學校自評

考核委員評鑑

填表說明

評分

(打ˇ)

執行情形概述

評分

(打v)

考核意見

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優]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

[可]未派員參與,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

[劣]無派員參與,亦無事先函報請假。

10

  8

6

4

2

有派相關承辦人員參加。

10

8

6

4

2

 

1-1.派員參加

1-1-1.現場說明會資料

 

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優]組織健全,合作無間。

[可]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成員適切。

[劣]未見明確措施。

5

4

3

2

1

1. 依教師專長組成執行小組。

2.依計畫時程進行。

 

5

4

3

2

1

 

2-1推動小組

2-2計畫

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優]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

[可]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

[劣]未見明確措施。

5

4

3

2

1

召開校內說明會,共同決定申請計畫並經校內人員充分討論,共同計畫執行。

5

4

3

2

1

 

3-1.會議簽到紀錄

3-2會議紀錄

 

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優]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

[可]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

[劣]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

10

8

6

4

2

依計畫執行,依核定項目進行。

10

8

6

4

2

 

4-1.上傳相關計畫

4-2依審查意見修正重新上傳

4-2-1各項補助項目審核意見

4-2-2公文批示作法

4-2-3修訂公告

4-3發展教育特色計劃

4-4補助結果

 

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優]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

[可]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

[劣]未依原計畫使用

20

16

14

8

4

申請經費全額用於申請項目且成效良好。

20

16

12

8

4

 

5-1.經費全額使用

5-1-1.核銷領據

5-1-2經費結報表

 

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優]有相關配套措施。

[劣]未有相關配套措施。

5

4

3

2

1

邀請校外專家到校指導,利用寒、暑假期間辦理育樂營提升教學成效且有相關佐證資料。

5

4

3

2

1

 

6-1.邀請外校講師到校協助

6-2校內教師協助推動

6-3參加比賽提升學習成效

6-4暑假辦理育樂營提升學習成效

6-5育樂營剪影

7.102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優]執行率達90%以上。

[可]執行率達80%

[劣]執行率未達80%

10

8

6

4

2

執行率達100%

10

8

6

4

2

 

7-1執行率100%

8.101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優]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執行率達95%以上。

[可]因不可避免之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執行率達90%,且於101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劣]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且執行率未達90%,亦未能於101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20

16

14

8

4

已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已驗收後2星期內並報府核銷,執行率達100%

20

16

12

8

4

 

8-1期限完成核銷

 

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優]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可]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劣]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

10

8

6

4

2

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10

8

6

4

0

 

9-1上網填報成果

9-2每次均能期限內完成。

9-3公文公告未完成學校無本校名單

10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

(項目三、項目四)

  1.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
  2. 獲補助項目四、項目八學校,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

 

 

 

  □需填報

 

  ■無需填報

 

 

 

  □填報確實

 

□填報不確實應 重新製作

 

 

1.項目四:修繕離島或偏遠地區師生宿舍

 

2.項目八: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

 

3. 獲項目三、四經費補助學校應填報附件一成果報告表

 

第三部份:特殊優良事蹟(請備相關佐證資料):(5%)

本校申請項目--補助學校發展學校特色之項目,經教師協助指導與教學後,成績斐然。計有:

  1. 102年度主委盃中部五縣市獨輪車聯合錦標賽南投縣男生組團體花式第一名。
  2. 102年度主委盃中部五縣市獨輪車聯合錦標賽南投縣國小女生組個人第一名。
  3. 102年度主委盃中部五縣市獨輪車聯合錦標賽南投縣國小女生雙人賽第一名。

 

承辦人:              相關處室主任:            校長:

 

 

 

總分  自評:        分,考核委員評分:        分

考核委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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