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一○五年八月五日生效
主旨: 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一○五年八月五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5年8月1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0691號函辦理。
二、 檢送前揭原函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5年8月12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0691號函辦理。
二、 檢送前揭原函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