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各機關學校奉派於假日出差之人員,其實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得由各機關學校覈實准予補休
主旨: 各機關學校奉派於假日出差之人員,其實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得由各機關學校覈實准予補休,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13日總處培字第1050061995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函1份供參。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13日總處培字第1050061995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函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