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銓敘部關於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之假別核給令釋及附表各1份
主旨: 檢送銓敘部關於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之假別核給令釋及附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2月24日部法二字第10641978311號令副本辦理。
二、 有關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倘無「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所列各款交通違規情事,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至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則依同細則第10條相關規定辦理。
三、 另附表所列及該部歷次函釋與前揭令釋未合部分,均停止適用。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2月24日部法二字第10641978311號令副本辦理。
二、 有關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倘無「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所列各款交通違規情事,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至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則依同細則第10條相關規定辦理。
三、 另附表所列及該部歷次函釋與前揭令釋未合部分,均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