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聘(僱)人員因安胎事由,經予續聘(僱)後於新聘(僱)年度中因安胎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其相關延長病假計算疑義
主旨: 函轉有關聘(僱)人員因安胎事由,經予續聘(僱)後於新聘(僱)年度中因安胎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其相關延長病假計算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060046181號函副本辦理。
二、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影本1份。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5月12日總處培字第1060046181號函副本辦理。
二、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