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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草屯鎮坪頂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  Ping Ding Elementary School

【函轉】教育部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並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生效

主旨: 轉知教育部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並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5643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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