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修正發布
主旨: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作業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公評字第107226002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該會)107年1月18日公評字第10722600221號函辦理。
二、 該會為應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以下簡稱請證)作業自106年7月1日授權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同時配合請證作業程序調整點次並修正相關規定,爰修正旨揭要點。
三、 相關資料均刊登於該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各機關可自行下載運用。
四、 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說明:
一、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該會)107年1月18日公評字第10722600221號函辦理。
二、 該會為應請領考試及格證書(以下簡稱請證)作業自106年7月1日授權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同時配合請證作業程序調整點次並修正相關規定,爰修正旨揭要點。
三、 相關資料均刊登於該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各機關可自行下載運用。
四、 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