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依據
一、中華民國101年6月4日台訓(三)字第1010101395號函辦。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0條規定辦理。
三、校園性侵害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34條。
訂定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準則內容如附件所示。
一、中華民國101年6月4日台訓(三)字第1010101395號函辦。
二、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0條規定辦理。
三、校園性侵害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34條。
訂定本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準則內容如附件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