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曾領取公教人員保險年資補償金之人員,再參加公保又領取養老給付時,得否分期繳回已領之公保補償金疑義。
主旨:函轉銓敘部有關曾領取公教人員保險年資補償金之人員,再參加公保又領取養老給付時,得否分期繳回已領之公保補償金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9月3日部退一字第1044006404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原函影本乙份供參。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9月3日部退一字第1044006404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原函影本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