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輔導評鑑
南投縣國民中小學輔導工作自我檢核表-無專輔教師
1、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名稱 |
南投縣草屯鎮坪頂國小 |
教導處(室)成員編制 |
1 名主任 0 名組長 0 名專任輔導教師 1 名兼任輔導教師 |
班 級 數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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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生 數 |
18 |
2、學校輔導工作執行情形
項 目 |
指 標 |
執行情形 |
自評說明 |
1.學校輔導工作場所設置情形
20% |
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及出入口。 1-1 |
■有,( 3 )分 □無,0分 |
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及出入口。 1-1 |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公尺。 1-2 |
■有,( 3 )分 □無,0分 |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公尺。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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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個別諮商室、團體輔導(諮商)室,並得視需要增設輔導諮商相關媒材及空間;其空間應具隱密性與隔音效果,且合計不得小於十平方公尺。 1-3 |
■有,( 3 )分 □無,0分 |
有個別諮商室、團體輔導(諮商)室,並得視需要增設輔導諮商相關媒材及空間;其空間應具隱密性與隔音效果,且合計不得小於十平方公尺。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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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等候空間。 1-4 |
■有,( 2 )分 □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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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保存學生輔導相關資料、測驗工具及執行業務紀錄之設施,並由人員專責管理。 1-5 |
■有,( 2 )分 □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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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諮商室、團體輔導(諮商)室應在明顯可及處,設置警鈴等警示設備。 1-6 |
■有,( 2 )分 □無,0分 |
在明顯可及處,設置警鈴等警示設備。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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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諮商室、團體輔導(諮商)室及等候空間,應明亮、整潔及通風。 1-7 |
■有,( 3 )分 □無,0分 |
個別諮商室(諮商)室及等候空間,明亮、整潔及通風。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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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輔導工作運作情形
40% |
設置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請提供委員會名單) 2-1 |
■有,( 4 )分 □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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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請提供計畫)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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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4 )分 □無,0分 |
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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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學校校內輔導轉介流程、轉介表單。 (請說明校內輔導轉介流程,並提供空白轉介表單) 2-3 |
■有,( 3 )分 □無,0分 |
建立學校校內輔導轉介流程、轉介表單。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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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個案輔導結案機制。 (請說明結案機制) 2-4 |
■有,( 3 )分 □無,0分 |
建立個案輔導結案機制。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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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個案輔導紀錄審閱機制。 (請說明審閱機制) 2-5 |
■有,( 3 )分 □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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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輔導工作需求召開個案輔導相關會議(請說明本學年召開會議次數) 2-6 |
■有,( 4 )分 □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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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開輔導室督導會議了解輔導工作執行情形。(請說明最近一次會議日期) 2-7 |
■有,( 4 )分 □無,0分 |
定期召開輔導室督導會議了解輔導工作執行情形。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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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及管理學生輔導資料,並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保存十年。(請說明校內輔導資料保存機制)2-7 |
■有,( 5 )分 □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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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投縣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執行情形(請提供學期工作報表)
40% |
輔導教師每學期親師生輔導人次達規範標準。(兼輔每學期二十人次以上) 3-1 |
■有,( 10 )分 □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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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教師每學年參加輔導專業知能進修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 3-2 |
■有,( 5 )分 □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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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教師每月陳報個案輔導紀錄。 3-3 |
■有,( 10 )分 □無,0分 |
輔導教師每月陳報個案輔導紀錄。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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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教師確實完成學期工作報表並逐級核章。 3-4 |
■有,( 8 )分 □無,0分 |
輔導教師完成學期工作報表並逐級核章。 3-4 |